千元新人超值礼包
手机电脑同步学习
课件资料一键下载
法律好课0元起看
学习有效期: 365天
已收藏
收藏
分享
9.独立保函,不能主张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不可撤销(未经受益人同意)、效力独立存在、见索即付。保函生效、失效日期应当明确。
10.政府审计能否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依据
2015年最高院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9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请求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一般不予支持。
独立保函特征:脱离原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