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合同均无效的情况)最后一次也查不清怎么办?没有法律规定。怎么办呢?按总则?按原则?根据哪一条规定呢?越是央企越存在这种情况
观点:
1、
2、
3、
一、(差价视为了损失)确实分不清的情况下,两个合同的差价除以2
二、(三份合同)很多情况下确定工程款需要通过鉴定!
三、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的情况有哪些?
四、还有的应当按照定额价,按照定额价确定工程款的情况有哪些?
鉴定机构还能分别按照定额价和市场价做出鉴定结论呢。
(所有合同均无效的情况)最后一次也查不清怎么办?没有法律规定。怎么办呢?按总则?按原则?根据哪一条规定呢?越是央企越存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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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差价视为了损失)确实分不清的情况下,两个合同的差价除以2
二、(三份合同)很多情况下确定工程款需要通过鉴定!
三、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的情况有哪些?
四、还有的应当按照定额价,按照定额价确定工程款的情况有哪些?
鉴定机构还能分别按照定额价和市场价做出鉴定结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