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决条件(交易能够推进的特定条件)的设定
(一)先觉条件设定依据
1、被收购方商务条件
2、收购方商务条件
3、尽调过程中发现的待解决事项
(二)常见约定事项
1、抵押权人的通知/同意
2、承租状况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3、租赁主体变更协议的签署
4、租赁保证金的结算
5、施工承包人优先受偿
6、原产权人就不动产已向他方作出的承诺
7、被收购方落实向收购方提供的担保措施
8、拆迁安置完成
(三)先决条件的豁免
1、常规情况:待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按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各自履行相应权利义务
2、特殊情况:基于商务条件及土地取得或建设的现实条件,收购方可对于部分先决条件予以豁免
四、交易过程注意事项
1、过渡期
(1)转老股vs增资
(2)公司共管(监管帐户、印章)
(3)基准日
(4)重大不利变化
2、控制
(1)过户手续、交割、核验
(2)实物交付
(3)“三会”治理
(4)人权、财权、物权
(5)僵局制度
3、操盘与并表
(1)现有第三方协议的解除
(2)管理费、营销费
(3)品牌使用和保护
(4)并表:“控制”的要素(50%以上表决权、或者50%以下+财务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任免权或表决权)
4、项目资金管理
(1)原股东贷款的安排
(2)在线融资及其增信措施的安排:归还贷款、注销抵押、撤销查封
(3)后续资金的筹措(开发贷、股东委贷;同股同投vs同股不同投)
(4)或有负债
(5)结束共管、付款
5、担保措施
(1)资产抵押(优选)
最优先级担保措施
尽调阶段核实拟抵押资产价值
核实拟抵押资产权利限制现状
(2)股权抵押
股权部份转让的,阶段性解除质押,并及时办理剩余部分股权质押
(3)实控人保证(次选)
劣后级担保措施
核实实控人资信情况
(4)担保阶段
A满足先决及交易阶段
担保被收购方实现各项先决条件
担保双方各项交易流程执行
担保收购方资金安全
B交易后阶段
担保被收购方各项承诺与保证
担保被收购方或有负债
如系合作开发的,担保至一方退出合作
(5)参考案例二
A公司作为一家工业公司,多年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并建造厂房。目前土地及房屋已被抵押给两家银行(合计约1·5亿元),还有三个债权人(合计约6000万元)通过法院进行查封。目前市场价约3亿元。问:项目前转让的前提工作?问: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
A物权法第191条
B民法典第406条
C流押和流质的有条件承认
物权法186、211
民法典401、428
(6)简单列了结合担保措施的(见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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