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审查
行政复议坚持合法性审查
1.法律、事实
2、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3、滥用职权、
49条规定起诉活申请资格,
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行为具体行为,决定,不作为,
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区别行政机关个人行为相区别,行使职权,排除不能受案信息,内部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本身不合法,不包括规章之类的文件,终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起诉人有原告资格,被申请被诉,客观上有厉害关系,不是一般的厉害的关系,影响权力义务的增减、具有独立法律资格被改革不存在了,被申请的专职,对前置程序,当时人可以选择的‘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醒悟更要有五天,两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