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防止仲裁人变卖、转移、隐秘财产,避免法律白条
(高端商事案件)
仲裁代理人普遍为专业律师,更有保全意识
一、保全的特点与现实
1、保全率参差不齐
2、仲裁机构接受材料、仲裁机构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向法院转交办理
3、办理速度不一
4、后续裁决更易支持申请人保全费用成本的主张
5、保全前的财产调查、仲裁协助调查函VS法院调查令
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防止仲裁人变卖、转移、隐秘财产,避免法律白条
(高端商事案件)
仲裁代理人普遍为专业律师,更有保全意识
一、保全的特点与现实
1、保全率参差不齐
2、仲裁机构接受材料、仲裁机构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向法院转交办理
3、办理速度不一
4、后续裁决更易支持申请人保全费用成本的主张
5、保全前的财产调查、仲裁协助调查函VS法院调查令
仲裁裁决、诉讼判决是平行的执行依据
避免法律白条
一、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
(一)履行期限届满
(二)时效两年
(三)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
仲裁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仲裁裁决书生效证明(普遍需要)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已申请财产保全的,提交相关财产保全材料
6、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仲裁执行难的个性和共性
网贷案由执行经行了严格管理
四、冲裁裁决内容不明确或遗漏
(一)不明确的重点
1、申请执行人律师费,以合同为准为不明确,需具体数额(依据的数额不明确,多指利息计算的标准和起始时间点)
2、审计材料具体数据,如果不明确,执行会有很大问题
《立案,,审判,执行》:应明确给付金额的具体金额,计算利息计算的基数,标准和起止时间(依据的材料不明确)
3、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二)救济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仲裁裁决主文或者仲裁调解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以及仲裁庭已经认定但在裁决主文中遗漏的事项,可以补正或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庭补正或说明。
不补正也不说明,且人民法院调阅仲裁案件后执行内容仍然不明确具体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现实法院执行庭可能就不立案
所以要
1、提前谋划,在仲裁阶段明确诉请,就可参照审判的标准
2、出现后,及时和仲裁委补正说明
五、法院对仲裁缺乏认同感,办案程序标准不一
1、要求出具“仲裁裁决书生效证明”
2、立案管辖:多地管辖会推诿
六、被执行人肯定会对滥用救济权利
救济
1、主张仲裁协议无效
2、驳回立案申请
3、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4、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一裁仲裁制
2.仲裁法第58条:对于仲裁裁决是否具备撤销的法定事由进行 司法审查,而非对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和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审查。
没有仲裁协议:双方未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
裁决事项超出范围:裁决的事项不在仲裁协议的范围内。
程序违法: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伪造证据: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仲裁的10大基本问题:
1.什么是商事仲裁
自愿选择仲裁机构管辖
2.仲裁协议的核心地位(仲裁协议必须体现双方当时人解决纠纷选择仲裁的意思)
3排除发育诉讼管辖的正当性何在?
调解:只给解决方案
仲裁:公断,专业性,案情后给方案(终局性)
4.商事仲裁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5.商事仲裁的管辖独立性
无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6.一裁终局
仲裁救济,裁决作出后,司法仅有限审查,不对实体进行审查
7.程序法和实体法
法律是适用的,但是否适用司法解释就有争议的.(每个仲裁委都有自己的仲裁规则)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经合议,仲裁庭依法裁决如下:
仲裁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经合议,仲裁庭依法裁决如下:
仲裁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的解决纠纷,参照交易习惯
8.商事仲裁是一种法律服务
9.商事仲裁机构的性质、情况
《仲裁法》2017修正
设区的市设立,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广州有行政性收费改为
参照事业单位,
三、仲裁的理想和现实
速度快
重视当事人意思自治